真愛家庭雜誌 第16期 (2004年0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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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等.母女篇 █簡妮絲 女兒即將披上婚紗嫁作人婦。在她定情的那一刻,我就憧憬著如何籌辦她的婚禮。可是想到女兒一向獨立自主,也不敢奢望太多。因此當女兒邀我一起去挑選婚紗時,我心中的驚喜真是筆墨難以形容。 當之無愧 在陪伴女兒試穿一件又一件嫁裳時,看著她身著雪白的新娘禮服,披上頭紗,是那般亭亭玉立,充滿自信與青春氣息,彷彿一朵出汙泥而不染的白蓮。 我不禁心緒澎湃,萬分不捨,頻頻自問:在扮演母親角色的二十五年中,除了供應她一切物質所需以外,我是不是還給了她無形的精神珍寶,讓她一生受用不盡呢? 我想,至少她可以當之無愧地穿上那象徵潔白無瑕的新嫁衣走向地毯的那一端。這不就是我送她最好的結婚禮物嗎? 超級頑固 女兒三個月大開始餵食嬰兒食品時,就充份發揮了她的超級固執,非要某種牌子某種口味不可,軟硬兼施她都無動於衷。對照顧她的人更是挑得厲害,除了媽咪之外沒有一個看得上眼。 媽媽必需外出時,照顧她的人可就有罪受了,她有本事連續兩三個小時不停地尖叫,直到累得入睡為止。 上了小學之後從髮型、衣著、玩具到學校的課外活動、樂器的選擇,她都有自己獨特的想法。 上了中學後情況更是變本加厲,青春期的反叛一發不可收拾,母女間的衝突達到了沸點。 一般同齡孩子們「傳統」的暑期活動,諸如上中文學校、課外補習、才藝班等等,全部被她以「無聊」為由嚴詞拒絕。 漫長的暑假,大部分的小孩都有一張洋洋灑灑的時間表,而我這個無能的媽媽只能無可奈何地陪女兒在家「自由活動」。 幸好她從小在教會出入,週五晚上的教會青少年活動是我們母女唯一能達成共識的課餘節目。雖然她常會用教會作幌子和朋友「煲電話粥」,美其名為同讀聖經,但久而久之,潛移默化中從聖經上所學到的價值觀和正直感,卻能以一貫的固執切實遵守著。 愛她所愛 女兒十年級(高一)時,開始對男孩子發生濃厚的興趣,放學後電話鈴聲不斷,直到她入睡之後還幾次被我逮到躲在被窩中竊竊私語。所有的處罰都無法阻止她對異性的著迷,愈是干涉她,她愈是變本加厲地交起男朋友來。 她的交友模式千篇一律:先對那男孩子著迷,等到男孩子陷入情網後不到一個月,她就無情地撂下一句「我的感覺變了」,短短一年間連續甩了三個男朋友。 這一切看在為娘的我眼裡,真是憂心如焚,到處找高人指點。但固執如女兒,誰又能奈她何? 十一年級時她新交了比她高一班的男生哲丹。這男孩雖和她一起進出教會,卻是個穿著怪異、髮型也奇特的鼓手。我只能問上帝:「上帝啊!我做錯了什麼?」 教會師母說:「妳疼女兒就要愛她所愛,並且要超過她。」天啊!這樣的男孩子叫我怎麼去愛? 在師母的鼓勵下,我硬著頭皮勉強接受他,但心裡卻盼著她早日把哲丹給甩了。誰知這個男友一交就是一年,而且交往頻繁。 女兒當時已快十七歲,我心想該是談論「婚前性行為」這敏感話題的時候了。如何開口呢? 請教了幾位前輩,答案都如出一轍:找個女兒心情特別好的時間,簡潔明瞭、強調重點、只說一次,越是重要的事越是不能嘮叨。 母女悄悄話 好不容易讓我逮到那一天,女兒正在房間裡翻閱時裝雜誌,口中輕哼著流行歌。我溜進女兒房間順手帶上門。 女兒一見我凝重的表情,馬上翻翻白眼問:"Now what?"(又怎麼啦?) 一副準備應戰的模樣。我撫著她的長髮,坐在地毯上想和她促膝短談。 「女兒啊!我知道妳和哲丹交往快一年了,媽在爹地的診所看到許多未婚生子的實例。」 「我知道妳要說什麼,媽!這些我都明白。」女兒匆匆地打斷。 我說:「請讓我說完。這是我當媽媽必須要做的事,我只跟妳說這麼一次,下不為例。」 「Okey! 媽咪,下不為例。」 我很嚴肅地開始說:「女人除了學識、品德之外,最值得珍惜至寶的是貞潔。」女兒低頭不語。 我接著叮嚀:「性關係只有在上帝的的賜福下才能成為最高的享受。我希望妳能把妳的貞潔留在新婚之夜,獻給將和妳廝守一輩子的男人,任何一個不願為妳等待的男生都不值得妳託付終生的。」 女兒輕輕點點頭,我在她額上吻了一下並告訴她:「媽要妳得到那最美好的,因為在媽心中妳是純潔無瑕的。」就這樣我把這事交託在上帝萬能的手中,絕口不再提。 只能希望 大學時,女兒赴外地求學,男友留在本地。在安排住宿時,女兒要求住在單人宿舍。為了與男友獨處方便嗎?我心中雖有些許不悅,但孩子大了,也不好說破,只能要求她自己打工以貼補單人宿舍的超額費用。 開學後第二個週末,哲丹來家中請示,他去看女兒時,是否可以在她的宿舍打地舖?如果我不同意,他只好在車子裡過夜了。我心想:好個苦肉計!然而我心中當然不無感動。他其實根本可以不必來問我們的,可見他的光明磊落。 雖然心中有些不忍,還是硬下心來要他找別的地方去睡。道理雖交代清楚了,還是不禁為女兒擔憂,可是除了禱告之外,也只能巴望女兒會把為娘的那一席話和聖經的道理銘記在心。 大學四年過去了,他們仍密切交往著,在這四年中每個週末哲丹還是勤快地往女兒的住處跑,至於他在何處歇腳早就輪不到我來煩心了。大學畢業後女兒搬回家住,繼續完成碩士學位。 去年十一月,一個花香燭影的夜晚,女兒接受了哲丹的求婚,即將於今年夏天結束八年的愛情長跑,步上紅毯。 意外印證 去年聖誕節我們全家回台灣度假時,女兒正好月事來潮。她告知私處有類似水泡的紅疹,又癢又痛寸步難行。看女兒痛苦不堪,我只能安慰她:「過幾天會好一點。」無奈情形更加嚴重。 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外地如何找醫師?她又堅持不讓身為婦產科醫師的父親檢查,我和老公也為女兒的症狀納悶。 老公說據他的經驗有可能是性庖疹。我只好當面向女兒說明爹地的判斷,她聽了義正辭嚴地打斷我說:「我得的絕對不是性泡疹,因為我沒有性關係!」雖然心中大石暫時放下,可是仍有點懷疑。 兩天後女兒的情況仍未見好轉,三更半夜難受得眼淚直流,我只有好言相勸:「讓爹地檢查一下吧!爸爸是婦產科權威,他是用專業的眼光替妳診療,以便對症下藥來減少妳的痛苦。」女兒無可奈何地答應了。 經過一番折騰,先生很快就斷定是嚴重的皮膚過敏引起的不適,做了一些處理後女兒慢慢入睡。 先生激動地對我說:「經過七年的交往,我們的女兒居然遵守她的諾言,仍然守身如玉!」我頓時感動得熱淚盈眶,這個女孩雖然個性叛逆固執,但豈非正因不願隨波逐流,才會如此堅持她的信念? 彌足欣慰 女兒一直有嚴重的經痛現象,每次月事來潮就疼痛難忍,必需在家休息。返美後先生開了避孕藥給她以減輕症狀。 把避孕藥交給女兒時,他有意無意地開玩笑說:「這藥是減少妳的經痛,並不是給妳的許可証哦!」 女兒也哈哈一笑地回答:「爹地!我等了七年,還在乎再多等幾個月嗎?」 和女兒風風雨雨、吵吵鬧鬧度過了廿五個寒暑,其中有淚有笑,今年美國國慶日前夕她將邁向人生的另一個里程碑,結婚成家。 在撫養她的這段時間,我這媽媽也做了不少錯誤的決定、說了不少不該說的話。 然而在把女兒交給哲丹的前夕,心中頗感安慰,因為我深知,經過這七年的相知相處,在他們共行婚姻路的漫長歲月中,會更珍惜兩人之間因共同保管「至寶」,所建立起來的那份信任和尊重。 作者簡妮絲定居南加州,育有一子一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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