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家庭雜誌 第16期 (2004年0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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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婚前性行為說不 █莊光梓 「我們有完全的性自由,卻在性的混亂、性的濫交中──失去了珍貴的愛。」林治平教授,《真愛運動》。 性的誘惑 電視影集《七○年代劇場》裡,幾名青少年對性充滿幻想,以能與女孩上床為傲;電影中,男女參加完派對,到家裡喝杯咖啡後,就是上床做愛……。 受大眾傳媒、前衛人士或偏激的女性解放主義影響,加上避孕醫藥的發達,在今日,婚前性行為普遍被認為沒什麼大不了的。 男的說:「妳如果真的愛我……」女的擔心拒絕對方的性要求,會失去心愛的人,於是「獻身」;或者有一方想用性關係來抓住對方浮動的心;或是「大家都這麼做,不要老古板了」;又或者,想體驗看看是怎麼回事,不喜歡的話就不要再做(然而,一旦答應,第二次要說「不」就更難了)。 近年有句流行語說:「女人為愛而性,男人為性而愛」。許多人誤把「因喜歡、需要而做愛」當成了「相愛」的代名詞。對現代人而言,性已不再神秘和神聖,反而是吸引別人、肯定自己的工具。 愛和尊重是關鍵 然而,表達愛的方式很多,性絕不是唯一的途徑,千萬不要被誤導。愛是等候與尊重,而性慾卻是「現在非得到不可」。 多年從事兩性教育的台灣師範大學晏涵文教授強調,「愛」和「婚前的自制」都是必須學習的情操。不是因懼怕懲罰,如未婚生子、性病或愛滋病、遺棄、輕視等才不去做;唯有為生命最崇高最豐富的價值:「愛和尊重」──愛自己愛對方,尊重自己尊重對方,而自我約制情慾和衝動,才能成功。 在華府工作的吳小姐(化名)年收入美金十萬,有自己的房子,又有交往數年的男友,並不急於結婚。但卅五歲時,男友離她而去。 傷心之餘,她立刻又結識了另一個男人。交往了幾個月,她覺得這人很好。雖然彼此都沒有承諾,但這次她決定要改變過去守身如玉的傳統想法,嚐嚐性愛的滋味。有了親密的接觸後,交往了一年多,男友仍然和她劃下句點。吳小姐哭了四個多月,才接受分手的事實。 守住性愛的防線 未婚男女在交往中當如何守住「性」的防線?綜合多位輔導專家的建議,可歸納出以下五項原則: 1·加強自我信念。《值得等》一書的作者史代富(Tim Stafford)鼓勵單身男女,把自己的性愛觀寫下來,找到一些有相同觀念的朋友,相互鼓勵,並讓性成為你所關心的禱告事項,正如保羅在新約聖經中所勸勉的:「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 2·建立健康的兩性互動關係。培養更多興趣、嗜好,如參加教會團契、一起健行等等。要創意地計劃約會的內容,免得在一起無所事事,滿腦子只想到「性」。 3·限制兩人獨處的時間。多與家人及其他朋友共處,才不致整天膩在一起。不要二人單獨待在關上門的房間內,也不要待在黑暗或人跡罕至的地方。 4·逃避易受試探的情境。不要太相信自己的意志力。要訂下肉體接觸的界限並嚴格把關。需知持久的親吻會引致愛撫而導致性行為。 5·拒絕「危險的遊戲」。保持清醒,遠離酒精和毒品。避免接觸會挑旺性慾的事物,如色情網站、電影、錄影帶、漫畫、電腦遊戲等。 偷嚐禁果之後 全富和麗慧(化名)是眾人祝福、並等待著一年後要結婚的情侶。月前,他們突然匆匆請了幾桌酒席,宣佈提早結婚。全富痛苦地向教會輔導承認,他們情不自禁地做了過去自認絕對不會逾越的事,麗慧懷孕了,他如今雖然結婚了,但雙方都很自責。 何必等到結婚 性愛是一男一女在彼此最隱密、完全袒露、完全信任,且毫無保留的委身時,所做的愛的舉動。 性行為只有在婚姻的承諾中,才能提供安全感,才能愉悅地享受水乳交融的甜蜜,並在對方面前赤裸敞開,而不覺得羞恥和受傷害。 然而,許多人認為只要兩情相悅,一夜激情又有何妨?為何一定要等到結婚?兩人已經心深相許,婚期指日可待,還需要等嗎? 諸多後遺症 婚前和婚後有何差別?真愛家庭協會會長葉高芳博士指出,婚前性行為會帶來諸多後遺症: ◆易導致情侶分手:發生婚前性行為後,一方也許想進入更正式的關係,另一方卻尚未準備好,有時反而意欲逃離,甚或輕視、厭惡對方,導致分手。 ◆社會有雙重標準:許多男人不願娶與別人有過性關係的女人。即使在歐美這麼開放的社會,這種觀念仍然根深柢固。 ◆影響彼此溝通:親密行為的進展一般而言只會往前,不會退後。一下子進入性關係,以後見面彷彿變成只有做「那件事」才能保持關係,因而阻礙了彼此心靈的溝通。許多過來人表示,發生性行為之後,雖在戀愛中,卻逐漸失去戀愛的甜蜜。 ◆奉兒女之命結婚:研究調查結果顯示,西方社會中,只有10% 的人與初次發生婚前性行為的對象結婚。至於「奉兒女之命結婚」,則中斷了生涯規劃,若對方不是你真正想結婚的對象,將來更會產生沒完沒了的家庭問題,遺害下一代。 ◆影響婚後生活:有些人能接納配偶有過性行為,但偶爾想起,心中仍會不舒服,致使兩人關係隱藏無形障礙;會心生比較,或猜疑、想像對方是否「再犯」;對較有道德意識及宗教情操的人,則因罪惡感或怕婚後被發現,產生焦慮與不安。據統計,婚前有性行為者婚後發生外遇的,是婚前沒有性行為者的五至七倍。 歡樂短短,苦果久久 吉姆.柏恩斯(Jim Burns)在《主宰你的荷爾蒙》一書中也提到,研究證實,婚前性行為會影響婚姻,如:有婚前性關係的人較易離婚;婚前有性關係者對整體婚姻中的性生活較缺乏滿足感。不健康的婚前性習慣,會帶到婚姻生活中來破壞性趣。 如此看來,婚前性行為實在是「歡樂短短,苦果久久」的舉動。等到婚後才有性行為,並不是衛道人士的迂腐舉動。事實上,許多婚姻專家的研究結果及臨床經驗顯示:任何一方或兩方沒有守好「性」的界線,受到損傷的將是自己、對方、兩造家人、未來的配偶和未來的孩子。 若有人已經有婚前性行為,要及早脫離這種狀況,在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站起來。承認得罪了彼此,藉著心理上及信仰上的幫助,仍可以重新開始,永遠不會太遲。 嚐禁果,吞苦果 *在美國,每年有大約100萬名十五至十九歲的少女懷孕。*十七歲以下懷孕的女孩有超過80%生下嬰孩,而後靠社會福利金過活,一年花了納稅大眾210億美元。 *美國每年大約有400萬人感 染Chlamydia(披衣球菌) ,其中一半是十五至十九歲的女孩,不及早治療將導致不孕。 *一項研究顯示,經過三年追蹤,性活躍的大學女生,有40% 感染HTV(乳頭狀病毒),它會導致子宮頸癌。 *根據統計,只有5~17%的人從事性行為時持續使用保險套。而在成人性伴侶中,即使有一方得了HIV(愛滋病毒),另一方固定用保險套的比例也不超過50%。而美國消費者聯盟警告說,保險套因品質參差不齊,絕非百分之百「保險」。 一樣的生活,異樣的關係 「情慾所帶來的結果使你分裂,遠離真正的心靈、意念、價值觀,以及你真正想要的人生。」亨利‧克勞德(Henry Clouds),《為約會立界線》 為何同居? 據1997年的統計,美國廿五至卅九歲的未婚女性中,有25%的人正與異性伴侶同住,有近50%的女性在未婚時曾與異性伴侶同居過。倫理道德水平低落,男女性關係開放,以致對婚前性行為的約束力越來越弱。 許多成年男女為享受某些所謂「已婚者的好處」,或為了避免未來離婚的危險,而採取婚前同居。 他們認為,同居可以分擔開銷,增進彼此的認識,看看對方是否值得長相廝守。若不成,分手也很容易,不必考慮宗教或法律上的問題。 一項調查顯示:與異性同居的女人視同居為結婚的前奏,男人則視為「方便進行性關係又不需長期委身」的權宜之計。 問題一籮筐 同居除了牽涉到婚前性行為的種種問題之外,一般亦被描述為「有夫妻共住之實而無夫妻之名」。 其實,同居不等於結婚,同居到結婚之間,還有很多可能性,如:分手。有了親密關係後分手,傷害極大;若因懷孕而必須結婚,除了無奈,日後婚姻品質是更多的未知數。 沒有任何可靠的證據顯示,婚前先同居會有助於婚後生活。研究結果指出:相較於名實相符的夫婦,同居者幸福感、性的滿足較低,與雙方父母的關係也較差。 研究顯示,因同居而結婚的比率不高。即使結了婚,夫妻對婚姻的滿意度也低於沒有同居過的夫婦。同居使婚姻失去新鮮感,反映出缺乏自制力、責任感和委身的決心。因此,同居越久,婚後分手的機率越高。 同居不利於女性和小孩。同居女性容易遭到伴侶的暴力,小孩則易受到身體或性的虐待。 趙小姐(化名)在芝加哥讀研究所期間認識了學弟,兩人感情非常好。畢業後,她在學校附近找到工作,買了套房。為節省支出,男友搬來和她同住。 不久,男友畢業,找到條件優厚、時常需要應酬的工作,漸漸兩人摩擦越來越多。趙小姐常獨守空房,等待男友的歸來。 在婚期將近的某天,趙小姐提早回家,竟然發現男友與女同事在房間親熱。趙小姐完全崩潰,取消婚事,自殺了幾次被救回後,離開了傷心地,經精神醫師及心裡醫師的長期治療後,才慢慢康復。 及早脫離 葉高芳博士勸告已在同居關係裡的朋友: 1·若不打算結婚,就早點分開。拖得愈久,雙方傷害愈大。 2·即使打算成婚,也把最好的留待結婚,儘早終止同居關係,因無人能保證未來將如何。 3·若雙方感情已成熟,彼此真情相愛,也符合其他適婚條件,何不肯定且負責任地成婚,共享名副其實的婚姻生活? 有人以「試婚」的理由而先同居,表面上看來似乎對結婚一事頗為慎重,其實「試婚」本來就不是「結婚」,無法「試」出結婚之後的真實生活。 同居既不是解決愛情關係的良方,未婚男女就需要學會堅定意志,不讓一些假象來矇蔽自己。慎重選擇交往、結婚的對象,彼此有長期婚姻的委身。脫離了同居生活之後,就不要再回頭。饒恕自己和對方,重新開始,美滿婚姻的機會仍在你面前。 理直氣壯說「不」 「本著真愛要等待的信念,我願意對上帝、我自己、我的家庭、我的異性朋友、我未來的伴侶,及我未來的孩子,立下誓約——保持我的貞潔,直到我進入婚姻那天。」《真愛要等待宣言》親愛的茵: 收到你轉來的網路新聞:「港星朱茵多年來篤信基督教,去年更曾公開表示反對婚前性行為,又自言與拍拖五年的男友黃貫中有共識;黃貫中還因此被選為『絕頂好情人』。黃貫中尊重女友,外界認為是禁慾。」你提到你堅持婚前守貞,也常被朋友看成怪物……。 《讀者文摘》曾就台北、上海、香港三地青少年,對「愛情與性」的看法做調查。結果發現台北的青少年最開放,香港的最保守;青少年的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對性躍躍欲試。據中國計劃生育協會調查顯示,現在中國男女在步上紅毯時,有六至七成已嚐過禁果。 似乎這些都在說,華人社會對婚前性行為已越來越能接受了。你說,你懷疑,自己是否還需要守著高標準? 茵,你不孤單。1993年四月,有幾個團體在美國發起了「真愛要等待」(True Love Waits)的運動,成千上萬的年輕人立約,願意保守婚前的貞潔。 據美國疾病控制中心報導:有性行為的高中生百分比,已自1991年的54%已降至2001年的46%。目前美國已有超過三分之一以上的高中將「婚前守貞」列為青少年的選擇之一,這雖尚非完全令人滿意,但已是相當可觀的進展。 不僅如此,在美國,也有不少父母為孩子預備一只「守約戒指」,鼓勵孩子表達他們對上帝的負責、承諾,提醒他們持守貞潔,直到進入婚姻。許多教會,包括華人教會,也在公開的儀式中,由父母為青少年兒女戴上戒指,作為立約的憑據,直到新婚之夜,才將戒指交給配偶。 為提醒青少年守貞而發起的 「真愛運動」,按你的年紀看來似乎有點遙遠了。況且,如你所說,現代許多成年男女都是隻身在外住宿,到男女朋友家共度夜晚或假期時間的機會非常大。 然而,葉高芳會長講得好:「堅持『真愛要等待』,並非消極地壓抑或逃避,而是積極地強化持守的決心;不是因為沒有性行為機會,而是沒有婚前性行為的動機。」 堅持不要婚前性行為的決心重於一切;先有了心靈的界限,才有可能設下身體的界線。 克勞德博士就提到:「若對婚前性行為說不,就能在約會期間發現,他(她)是想要你,還是性?他(她)能否從其他方面建立聯繫與親密感?此人是否背負很多心靈的重擔,從不曾被醫治?此人有否『延遲滿足』的能力?最重要的,此人能否真心順服上帝?」 為了你們的約會交往和婚姻,茵,堅定地向婚前性行為大聲說「不」吧!祝福你。 光梓 上 作者莊光梓為文字工作者,與先生邱志榮定居南加州。 延伸閱讀書目 ★葉高芳,《性、愛與婚姻》,台北,道聲,1997。★亨利.克勞德(Henry Clouds),《為約會立界限》(Boundaries in Dating),洛杉磯,台福,2002。 ★林治平等,《真愛運動》,台北,宇宙光,1996。 ★史代富(Tim Stafford),《值得等》(Worth the Wait),台北,校園,1998。 ★吉姆.柏恩斯(Jim Burns),《主宰你的荷爾蒙》(Handling Your Hermon),台北,校園,1990。 ★杜布森(James Dobson),《揭開婚紗的迷霧》(Solid Answers),台北,愛家,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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