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並不是父母的財產,只是上帝暫時交託給我們照顧栽培的,所以父母的任務,是發掘並發展兒女的潛能,而非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孩子身上。 我們若能為孩子打下穩固的信仰基礎、給他們溫馨和樂的家庭,就是給了他們「根」;而在發掘、發展他們潛能的過程中, 若能幫助他們懂得欣賞真善美、培養創意,就如給了他們一對「翅」。如此,雖然孩子不一定照我們為他們量身繪製的地圖來走人生的旅程, 必定也能喜樂自在度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