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家庭雜誌 第86期 (2015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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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1 美國紐約,豫男:水火同源,相互包容
        我是第二代基督徒,遇上了一位虔誠的佛教徒,我們倆個性南轅北轍。 我是水,她是火。結婚近三十年,我們倆一直把握的原則就是,「尊重彼此的信仰」,以致我們能夠相安在一個屋簷底下,三十年來「水火同源」,互相包容。

        但我近年來一直在想:難道沒有更佳的可能,在尊重接納妻子的信仰選擇之餘,為了愛的交流和心靈更加契合的緣故,尚能更有效地與她分享我的信仰,並且為她心思意念的改變來禱告呢?

母親的叮嚀
        母親在中國河南省出生,在河南受洗成為基督徒,1949年還是個小娃兒的我,隨著父母及外公外婆到了台灣。打從我有記憶開始,就在教會進進出出。才五、六歲的年紀,打從我心底就知道,我是屬耶穌基督的。從小母親帶著我們兄弟姊妹四人上教堂,我對基督教信仰一直很喜歡,也覺得在教會裡很有安全感。

        然而上了大學,讓愛情沖昏了頭,我把從小接受的信仰丟到一邊。為了談戀愛,我放棄了大學裡的學生團契生活,我覺得在大學階段能夠交上女朋友,就像是活在天堂裡了。儘管我們倆最後不了了之,而我也淪為一名基督徒浪子。

        1980年我來到美國紐約留學,1984年與一位虔誠的佛教徒結婚,母親雖然沒有反對,但我知道她對我的期許是把妻帶到教會,而不要讓妻把我帶到世界。早些年,每次與母親在國際電話上通話,最後她總不忘叮嚀:「孩子,快快回到教會吧!」

「另一半呢?老婆怎麼沒來?」
        1989年,因著一群基督徒同事,我重新回到教會。從小在教會長大,我對教會的一切當然不陌生。印象中,妻與我同去教會的次數大概不超過三次。去了第三次之後,她告訴我:「信仰是個人的選擇,我不干涉你,請你也不要再勉強我了!」

        第一年回到教會,不論是在主日禮拜、團契愛宴或是佈道會的場合,最常被問的一句話就是:「另一半呢?老婆怎麼沒來?」慢慢地,會友們知道我的處境,就不再問了。

        妻確實是個賢妻良母,她對我母親很孝順,把兩個孩子帶得很好,也不反對我帶孩子去教會。她不但在華爾街的事業表現出色,也把家裡治理得很好,讓我完全沒有後顧之憂。若硬要挑她一個毛病,就是她個性好強,性子急了一點。但若不是她的能幹,我今天也不可能在紐約市有房有業。

        「一個屋簷下兩種信仰」,這個話題在我們家是永遠避而不談的話題。我也想過,我們避而不談,是因為我們都忙著事業,沒有心思,也沒有時間好好面對。然而再過一、兩年,當我們倆都從職場退下來,當我們有更多的時間面對彼此,我們如此不同的信仰將如何有心靈的對話?我更不知道,有一天當我去見上帝,上帝是不是也會問我同樣一句:「你的另一半呢?」

實例 2 臺灣臺北,湘湘:耶和華是我牧者
        「我人生的目標就是要賺很多錢,讓你們過上好日子⋯⋯」;「賺錢不是人生最大的目的,你能回到上帝面前才是我最深的盼望⋯⋯」類似的對話,在我們夫妻之間,不知出現過多少回,但最後總是不歡而散。外子出身基督教家庭,但他對上帝懷有極深怒氣,而我卻深信,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

愛你的仇敵
        有句廣告詞這樣說:「我是在當媽媽之後,才學會當媽媽的。」套用此話,我也必須說:「我是在當基督徒之後,才學會當基督徒的。」此話怎講?因為婆家信基督教,而我們娘家是傳統民間信仰, 公公婆婆說,如果要結婚,就要在教堂舉行,所以因著要結婚,我受洗了,成了基督徒。

        結婚初期,外子還會帶著我們全家一起上教會,隨著他的工作愈來愈忙碌,漸漸地,他不再走進教會。

        然而我結婚信主之後,好像進入了另外一個光明世界。十字架上的光芒,吸引著我。過去十幾年我一直在臺北信友堂聚會,帶著兩個孩子一起愛上教會生活。我感謝信友堂這個屬靈的大家庭,有許多的課程及裝備,我也積極參與教會服事。我真誠地感謝上帝,因為與外子結婚,我嫁入基督教家庭,得以信靠真神。

        就在我和孩子一天天更喜歡去教會,一天天在學習成為耶穌門徒的同時,外子卻一天天加深對上帝的埋怨,一天天離上帝愈來愈遠。因著幾個官司敗訴、因著得不到父親的肯定、因著工作壓力巨大⋯⋯最後,他宣告放棄了上帝。

        有一觀點,外子常與我爭論不休的就是基督教的「愛仇敵」。不但不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還要「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愛你們的仇敵,為逼迫你們的禱告」。外子說這種「要五毛,給一塊」的愛仇敵方式,不近人情,他完全無法接受。很多回,外子都說我是「濫好人」、「軟弱的基督徒」,任憑別人欺負,讓仇敵得了便宜又賣乖。

        每每夜深人靜,我向上帝傾訴:「我是不是哪裡做得不夠?哪裡做錯了?我真的很心疼我的丈夫!」

恩典夠我用
        過去十幾年,我們全家一直與公公婆婆同住在臺北市的黃金地段,如今他們雙雙回天家,我們必須搬出老家,購買屬於自己的房子。在寸土是金的臺北市,想要擁有一個小窩談何容易?每次一提到房子的事,外子又會開始憤世嫉俗:「沒天良的房價!不吃不喝三十年也買不起臺北市的房子⋯⋯我們錯過了剛結婚時應該買房的好時機?⋯⋯上帝為什麼不賜福我們?」

        我卻認為上帝從來沒有虧待我們,過去這麼多年,我們沒有一晚露宿街頭,也沒有一餐不得溫飽。外子一直覺得錢不夠用,我卻認為錢夠用就好。況且,我認為上帝的賜福並非只限於外在物質。上帝讓我們全家住在一起,讓兩個孩子在教會長大懂事又愛主,讓我們有了自己的小公司⋯⋯其實上帝賜福滿滿,只是外子沒有用屬靈的眼光來看。我深信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上帝的恩典必定夠我們用。

        我知道外子是個負責任的丈夫、深愛孩子的父親,他賣命工作是為了給我們全家更好的生活。然我為他最迫切的禱告是:他錢可以少賺一點、案子可以少接一點,更多顧惜自己的身體;只要他願意回到上帝身邊,在臺北市是否擁有一棟房子,我一點兒也不放在心上,因為我最在意的就是他的靈命!

實例 3 美國新澤西州,許芸:輕舟已過萬重山
        回顧二十年來的基督徒信仰歷程,如走過一重又一重的高山低谷。曾經丈夫的不信,困擾我許久,像是我身上的一根刺。然而儘管如今丈夫仍未受洗,卻已不再困擾我了。因為我終於知道:丈夫的信或不信不是掌握在我手裡,當我真正悔改在上帝面前,不跑在上帝的前面,上帝就開始做改變人心的工作了。如今我反倒有「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的輕鬆感。

前十年: 丈夫不信,我沒面子!
        剛信主的前十年,因為信仰的不同,我和丈夫鬧過許多次矛盾。記得有一回,參加了一個基督教機構舉辦的文字營,我一口氣買了200多美金的基督教書籍,又奉獻了一些錢。回到家中,丈夫為此大發雷霆:「年薪不過才一、兩萬,妳竟敢出手大方,買這些不著邊際的書,妳真是捨得呀!」

        我內心極為難過,買基督教書籍是為了充實自己,追求在神國的成長,丈夫卻冷嘲熱諷,還給我封了個「馬列主義老太太」的外號。

        為此,我痛苦過,求問上帝,為什麼我這麼想要學習在主裡成長,卻招來丈夫如此的諷刺和批評?一想到兩人價值觀如此不同,未來下半輩的日子,還有會多少次類似的事情會發生?一度我想離家出走,甚至想到離婚。

        作基督徒初期,還有一件事很困擾我,就是教會的同工都是夫妻檔,看到他們同進同出服事上帝,一方面令我羨慕,一方面卻令我覺得很沒面子,我深怕是因為自己生活沒有見證,所以丈夫才不信主。我也覺得自己像是「二等公民」,因為丈夫不是基督徒,所以不能成為同工團隊的一份子。

        歲月流逝,慢慢地,透過上主日學、神學課程、與牧長及資深成熟的基督徒談話,我知道,這一切有上帝的美意,須要改變的不是丈夫,而是我自己的動機與心態。

後十年:放慢腳步,伴他同行
        2006年參加一次在芝加哥的職場事奉研討會,是我靈命的轉折點,也是我們夫妻關係好轉的起點。我理解到過去對「聖俗二元化」的狹隘觀點,其實在職場上做好自己的本分,也是一種服事。一天24小時,時時刻刻都是屬上帝的,真實地活出每一時刻,做好自己應有的本分,服事不是做給人看,服事也不限於在教會或基督教機構。

        丈夫看到我放慢事奉的腳步,看到我不再咄咄逼人,他也有了友善的回應。現在,丈夫大半時間會陪我去教會,也參加團契活動。我知道,對他而言「承認自己是罪人」及「耶穌死裡復活」仍是兩大關卡。但我不把這個擔子放在自己身上,一切交託給上帝,免得夫妻關係又陷入惡性循環。

        一路走來,我對丈夫的態度從「恨鐵不成鋼」到「上帝有祂的美意」;我的信仰從看重事工,到更多關懷人。我也學會不在乎人的眼光,只要盡心盡意真誠愛主、愛人。

        我領悟到屬靈生命的成長過程是漫長的、漸進的,甚至是痛苦的。就像繭子裡的蛹鑽出來變蝴蝶的過程,就像母腹中的嬰兒通過黑暗的生命甬道那樣,掙扎、痛苦、卻有希望。當我們戰勝了痛苦,脫繭而出成為蝴蝶,便可以自由地飛翔,也能看到更寬廣的世界。

        是的,輕舟已過萬重山,我願意放慢自己的腳步,陪丈夫一起走。在與丈夫共乘的這葉小舟上,我願意讓上帝繼續按著祂的速度與方向而行, 願我們真正嚐到在基督裡的自由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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