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家庭雜誌 第76期 (2014年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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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艾美跟我說,她是辦公室裡面惟一沒有結婚的,許多年紀比她小的同事,也都結婚了。剛過四十的她,很感慨地說了一句:「我到底哪裡有問題?」 不知從何開始,單身被形容成為「公害」,過了適婚年齡的單身女性,就被冠上「剩女」、「敗犬」等的稱呼,熟齡單身也戴上「齊天大聖(剩)」的封號。可想而知,啟用這些字眼的人,想必是對單身女性有極負面的看法吧?人們對未婚的單身族群時常好奇:「咦,條件不錯啊,怎麼還找不到對象?」或是奉勸:「哎呀,眼光不要太高!」 以我自己為例,因為感情豐富,很容易喜歡上人;想想,過往曾經被我愛上或暗戀過的人,還真不少!我的座右銘:「愛就是要讓對方知道!」(也許過於主動,都把人給嚇跑了吧?)回首往事,雖然沒能修成正果,但還真是心存感恩!因為那些「愛情內傷」除了讓我成長,體會人生之外,也更加深對自我的認知⋯⋯而且,說實話,真的都不合適啊! 嫁不出去的原因,每個人都不一樣。或許錯過,或許許多或許⋯⋯但,更多時候只是沒有遇到對的對象。生命可以有許多面向;有或沒有,也不一定代表好或不好。(現實生活中,不也是看到太多婚姻的「悲慘世界」?)想對所有的「艾美」說,沒有結婚,不是問題。別人怎麼看妳,那是別人的問題,但,如果妳因此而懷疑自己有問題,那才是真正的有問題! 在青年團契裡面服事,經常會有姊妹們向我訴說心事,可想而知,心事排行榜第一名就是「終身大事」。除了自己急外,父母更急!尤其是老媽,往往是最急的那位。一位剛拿到博士學位,決定回臺灣工作的姊妹感歎地說:「唉,我媽已經不知道安 排 多 少 相 親 飯 局 在 等 著呢 ! 」 她 母 親 曾 經 誇 張 地說:「妳就談一次戀愛,練習 練 習 , 多 少 也 有 點 經 驗嘛!」姊妹對老媽回應:「要是別人的兒子拿我當練習品,妳會高興嗎?」媽媽氣急敗壞答道:「那怎麼可以!」姊妹說:「對啊,難道別人就不是人生父母養的?」 其實,這位母親根本不需要為女兒擔心。姊妹獨立自主、見解過人,能力、才幹、在各方面都十分優秀;所以,母親應該關心女兒是否能夠找到適合的對象,而不是將她當成貨品般,一定要在「有效期限」前忙著推銷出去。相反地,更該以女兒知道尊重別人、看重自己為榮。她要相信女兒的選擇與判斷─不是不嫁,只是不能隨便亂嫁啊!畢竟,終極目標是要女兒能夠幸福,如果錯嫁,老媽可才要後悔莫及、真正著急呢! 在我看來,設定「有效期限」,純屬庸人自擾,只會徒增無奈的壓力。邀請大家走出框架,並且參考本人另一句座右銘:「每一天,都是可以去愛,也可以被愛。」基本上,只要活著,就都是「現在進行式」,所以,根本無需「有效期限」的存在。 有人說,時間除了將人變老之外,還有─不是變苦就是變好(either bitter or better)。在生命的單行道上,只能前進,沒有退路。與其每日庸人自擾,和有效期限拔河抗爭,倒不如花時間使自己升等,發掘自己、充實自己;用時間成為酵母菌,使生命越釀越好。在上帝的恩典下,學習交託,迎向未來!如此一來,舉凡「剩女」、「敗犬」皆可轉敗為勝,優遊淡定、心曠神怡,作個天天得勝的「勝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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