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家庭雜誌 第138期 (2024年08)
主題企劃
話題篇
  這代到那代,傳揚祢奇恩
教練篇
  在別無選擇中採取主動
故事篇A
  主恩盈盈滿楊家
故事篇B
  似水年華三代情
故事篇C
  四十漫漫
 
真愛分享
趨勢瞭望台
  斷捨離了,然後呢?
家庭EQ坊
  悲劇原本不必發生!
與成年子女談錢
  我們不喝星巴克!
家庭閱覽室
  愛之歌
真愛交流道
  愛,真的?假的?
一笑抵萬金
  這樣也行?

無可規避的命定

        我們用「傳承」這個詞的時候,重點在「傳」上,「承」表達的是「傳」的目的—為了讓所傳之物被承接,無論這物是有形可觸摸的物質,還是無形的精神,或是二者的結合,都希望傳承的對象能夠順利接過去。

        在家庭中,傳者通常是家長,承者通常是兒女或後代子孫。其實,不管想不想、喜不喜歡、意識或沒意識到,家長都在做傳承,只是傳承的內容不一定是自己有意而為。它們可能是某些觀念,例如人生觀,價值觀;可能是一些習慣,例如思維習慣、說話習慣、生活習慣;也可能是一些信念或信仰⋯⋯。

        成年之前,孩子有樣學樣,不知不覺就模仿了家長,潛移默化中,承接了許多好的,或者不好的;能幫助建設生活的,或者對生活起破壞作用的。

        雖然有許多因素會影響孩子的成長,但是家庭因素是重中之重。如果孩子是一株植物,家庭就是直接包裹它根系的那圈土。

        傳承是家長無可規避的命定,不想傳也在傳,別無選擇。哪怕逃離家庭,不跟孩子在一起,還是在傳一些相當重要的訊息。例如一些自我概念,孩子極可能想:「我值得愛嗎?值得父母留在身邊嗎?」或者孩子也學到這樣的家庭態度,長大後也這樣對待他們的孩子,除非他們有機會從其他地方學到不一樣的家庭觀念。

        既然傳承是家長不可避開的命定,那麼採取主動,關注自己在傳承甚麼,是關心後代的家長必須上心的事。既別無選擇,就採取主動,是智慧之舉。

傳承中孰輕孰重?

        家長可以傳許多東西給孩子,其中的性質和輕重不一樣。有些可以長長久久,例如家庭傳統或者信仰;有些可能是一次交付就可以了,譬如某樣東西。

        我落筆前一天在翻尋文件,找到祖父寫的一本醫學小冊子,打開是漂亮的小楷,豎體,棕色牛皮紙線裝。封面是我父親的鋼筆字「先父遺墨」,字體也很漂亮。旁邊卻是歪歪扭扭的一道算數題,想來是我或者我的哥姊小時候誤把它當草稿紙了。於是在這本小冊子上,我們「三代同堂」。

        這是家庭的傳承之物,我也會把它傳給女兒。不過像這樣的物件只是一道記念,讓我們一瞥前輩的生活點滴,產生一些聯想,同時讚歎先輩的書法功力。然而,它對我們的生活並不會發生很重要的影響。

        而信仰則相反。它有一種特殊性,會滲透在一個人所有的決定和選擇中;是精神的支柱,主宰人生的方向和意義;是行為準則,也是安頓心靈的人生基石。所以在所有的傳承中,信仰的傳承重於一切。

信+仰+傳+承

        要傳遞甚麼,意味著我們必須自己先有那個「甚麼」。要去傳遞信仰,家長自己必須先擁有信仰,並且在日常生活中真實體現出來。

        信仰關乎生命本身。這一特點決定了它的傳與承都需要時間,傳與承的雙方都需要對信仰有切身體驗,都需要將信仰內化到生命中,因此每一天都是傳承的現在進行式。

        那麼如何做呢?我的體會是,信仰傳承中,信、仰、傳三個字家長要「寫」好,第四個「承」字如何,則由孩子書寫,家長只能協助,不能替代。

首先是「信」。

        家長要清楚自己信的是誰?為甚麼信?信仰跟自己的生活有何關係?自己的信如何在生活中表現出來?是像水和油一樣區別分明,還是像鹽溶入菜餚,讓孩子驚奇感興趣,並想擁有你的信仰?

第二是「仰」。

        信仰不會一帆風順,信仰的傳承也不會,它需要在真實生活中,在人生的各種氣候和季節中,成為生命的體驗,將信仰從教義和傳奇變成心靈和體驗上的真實。換句話說,需要自己與上帝相遇。真實的信仰不是溫室中培植的花朵,而是曠野中生長的百合,歷經真實氣候的洗禮。

        因此,很可能家長和孩子都會經歷生命中的黑暗時刻、時段,甚至時期,這些時候,眼睛看哪裡至關重要。而「仰」就是告訴我們當矚目的方向,是向上看,向真神的寶座舉目。大衛說當他向山舉目,就意識到幫助是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這是逆境中的仰望!

        而順境更要往上看,我們的一切好處不在祂以外(參考詩篇16:2),飲水思源,生命的主人是所有生命當矚目、當稱謝的對象。信仰的核心是所信仰的上帝,人生的高高低低不會改變這個事實;相反,它讓人生變得實在,讓祝福變得情義深長。

        真信就一定會仰望,仰是信的體現,是有信仰之人的心靈常態,彷彿向日葵,無論順逆,都朝向神聖。因為基督自己是人信心的創始成終者(參考希伯來書12:2),所以家長總要讓自己的心處於仰望狀態,讓主來成全我們的信心,也成就孩子的信心。

第三是「傳」。

        說可以是口說,這很重要,信道是從聽道而來(參考羅馬書10:17);但在家庭中,更重要的是身說,是言傳+身傳,而身傳常常更有力量,因為行動比言語聲音更大。當然,假設我們言行不一,反效果也一樣大。

        言傳要到位,教練法可以是一種輔助。教練法的原則是在對方所在的地方與其相遇,根據孩子的年齡、特質、成熟度、需要、所處的境況等,以合適的方式與孩子互動,讓所傳的訊息更有效果;創造條件,讓孩子更容易理解和體會信仰的核心與力量,因而更容易承接。

        傳承是一種生命的交流和傳遞,信仰傳承絕對不只是我們在說些甚麼,更是我們在活出甚麼,散發出甚麼樣的生命「氣味」,耳濡目染。加上真理的教導,吸引孩子渴望擁有我們的信仰,進入與主同行的航道中。

        耶穌自己就做了榜樣。祂帶門徒三年,朝夕相處,在這個過程中口傳身傳,讓道進入日常,讓鹽溶入「菜餚」,餵養門徒的靈性。

        總之,信仰傳承涉及傳的一方和承的一方。作為傳的一方,家長雖不能代替孩子做承接,卻可以盡力達成傳的任務,協助孩子來承接所傳的信仰,盡自己的本分來言傳和身傳,注意方式和方法,讓孩子發現並體會到信仰的魅力,從而對信仰的承接變得更容易,成為有永恆之福的人。

作者李文屏為本會特約講師,國際認證專業生命教練及教練培訓師。歡迎到https://betterlivingcoach.com/了解李老師的服務及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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